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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办理注销申请必须为注册商标。质押查封中的商标,须经质权人同意才可注销。以下情况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销:


1.png 异议、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


1.png 专用期已届满,但尚在宽展期内的商标


1.png 冻结中的商标


文件流程

商标注销所需文件:


1.png 权利人主体资格证明


1.png《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1.png 商标注销申请委托书



商标注销流程:


1.jpg


商标注销所需时间:


1.png 商标注销完成时间大致需要4个月


注意事项

商标注销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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