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著名商标
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是对企业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的肯定。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在商品及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字样及标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商标来说,应尽早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创建企业品牌形象。
认定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收到处罚;
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如何知道我的企业及商标是否符合著名商标的条件?
答:应当向专业的服务人员咨询及评估企业是否符合著名商标的条件。创建著名商标需要长远的规划和正确有效的商标管理,所以企业负责人应尽早向专业的商标服务人员咨询,科学的规划企业的商标管理制度。
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里?
答: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书面材料应报送所在地级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对申请材料进行指导、核实,出具核实意见与监管意见一并统一报送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受理。
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申请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通常递交材料的时间是每年6月至8月期间,但应当提前开始准备材料。